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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开展民法总则宣传展板巡回展出活动

信息来源: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7-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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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已于2017年3月15日经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日前,丰台区司法局按照市司法局对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部署要求,积极创新宣传形式,努力增强宣传实效,制作了一组民法总则宣传展板,8月7日此展板区委区政府大楼首次展出。

民法总则展板一共40块,包括民法总则相关条文、亮点解读、与民法通则的对比、案例分析等内容,通过深入解析民法总则亮点,精细对比民法总则和民法通则的异同,配合经典案例释解,有助于广大干部和群众对民法总则有更加深刻地了解和掌握,在工作和学习中更好地加以学习运用。民法总则展板计划在区委区政府大楼展出3周,其后将根据各委办局、街乡镇的需求,在各地区、各单位开展巡回展出。

除了制作民法总则展板之外,丰台区司法局还编印发放了4000册《民法总则实用宣传手册》,邀请法学教授举办民法总则解读讲座4次,切实推动民法总则法律知识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将民法总则宣传效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