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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司法局采购项目网络招标书(法宣品)

信息来源: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8-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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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司法局采购项目网络招标书

(2018)年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北京市丰台区司法局2018年法宣品购置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各供应参与方前来竞标:

一、项目编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机构采购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物品名称

单价

数量

总价

备注

防蚊扣

10元

6500个

65000元

直径约3.5cm,硅胶、塑料材质,印丰台区“七五”普法宣传标志

毛巾

10元

7000条

70000元

纯棉,至少77cmX34cm,印“七五”普法标识

普法宣传工作服

25元

3000套

75000元

女士均码XL,男士均码3XL,印法治宣传标语和七五普法宣传标识

合计

 

 

210000元

 

五、合格供应参与方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参与方资格条件。

2、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经营范围需包含服装和日用百货类。

3、能够开具以上项目的销售明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六、采购质量要求及价格构成:

1、质量要求:投标者须响应各项采购要求。产品须是符合国家质监等部门规定的正规产品。供应方须有相关能力,必要时将作现场调查核实。

2、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包括以上产品和服务价格,以及运输、装卸、配件、安装、调试、维护、税费等各项相关费用。

七、参与采购谈判供应方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新版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5、报价表(含项目构成明细)。

6、提供物品的样品。

以上资料需在采购会现场提供。原件或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四份)。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报名方式:

供应参与方应于2018年6月415:00时(北京时间)前将《丰台区司法局采购项目参与方报名单》(附件三)及本公司营业执照电子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ftyifazhiqu2@163.com后,通过联系电话进行确认,逾期发送视为无效。

九、具体采购会召开时间,已各供应参与方收到项目参与通知书电子邮件为准。

业务咨询:肖霄    采购事项联系电话:63828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