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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泽控股拆迁公司在没给我看拆迁合法手续的情况下,没有任何通知下,把我的房屋强行拆除了
信件内容:
丽泽拆迁公司在没有给我看拆迁合法手续的情况下,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没有法院,政府人员参与的情况下两次强行把我的房屋给强行拆除,尤其是第二次更加恶劣连衣服都不让我穿,并非法拘禁我5--6个小时。我认为他们这是违法行为,我要求区有关领导督促丽泽拆迁公司把强拆我的房屋回复原状。我相信区领导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绝不允许以言带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回复内容:
您好,您于3月1日的来信已收悉。按照《北京市丰台区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您的诉求“要求区有关领导督促丽泽拆迁公司把强拆我的房屋回复原状”不属于我局职责范围。建议您向有关部门反映您的情况。 丰台区司法局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