跛脚女孩手术不当致残终获赔偿
李某是一位正在谈恋爱的21岁女孩,因先天有一些跛脚,一直四处求医问药,希望能给男朋友一个完美的形象。一天在网络上看到一个医院对于她相同病症的人给予了康复治疗的医疗广告,迫不及待的到该医院进行诊治,在手术之前签署了手术知情同意书,同意书上明确写明手术目的是缓解病情的发展。然而手术后的结果令这个家庭蒙上了一层挥之不去的阴霾,这位正当妙龄的女孩,不但没有治好原有的跛脚,反而失去了正常行走的能力,坐上了轮椅,从此一切生活不能自理,全靠年迈的父母照管,男友也因此与她分手。如此巨大的打击使这个家庭崩溃了,女孩的父母尽一切办法试图引起人们的重视,联合有相似经历的患者及家属,要向医院讨说法,得不到理想的解决方案的他们开始了最直接的方式表达愤怒,他们联合起来在医院闹事,冲突在不断的酝酿扩大……
后经人介绍,李某来到丰台区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希望能够得到医院的补偿,尽快解决矛盾纠纷。调委会主任张文生接到此案后,多方了解案情和当事人的详细情况,采用的背对背的方式开展对此案的调解。在与医方沟通时,张主任以自己曾经作为一个执业医生的角度,指出院方对患者当时的状况进行手术的不妥之处,医方在手术没有治愈的可能性,仅仅有缓解病情进一步发展的可能性的基础上,并没有全部告知患者手术存在的风险和不确定性,致使患者草率签署了知情同意书,错误的选择了手术。另一方面,又积极与患者沟通,讲解医学的特殊性、不可逆性以及现有的救济途径的无力、如何面对现有状况开始新生活等等。
经过调解员从医学和法律角度的知识渗透和情法结合的耐心讲解,调解双方当事人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最终达成医方给予患者13万元的补偿的调解协议,这个僵持了近一年的医疗纠纷终于得到了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