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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车出游遇事故,人民调解化纠纷

信息来源:基层工作科
发布日期:2016-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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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周末,家住大红门的小李和好友约定搭车去北京郊区游玩。两天时间大家都玩得十分高兴,没想到在回家的路上,经过一个十字路口向右转弯时,小李好友驾驶的车正好与一辆由北向南直行的小货车相撞,造成小李双下肢膝盖撕脱伤。事故发生后,两位车主都迅速报警,交警认定小李的车负主要责任,小货车负次要责任。在事故中受伤的小李觉得自己的伤是因为好友驾驶不当造成的,好友虽到医院进行了探望,可是每当小李提起医疗赔偿的问题,好友却不给予回应,两人的关系也陷入了僵局。无奈的小李来到调解室,希望能够得到帮助。

 

【调解过程】

人民调解员在听了小李和好友的陈述后,依法、依情、依理进行了有效调解。

人民调解员首先安抚了纠纷双方的情绪,让大家都平静下来。节日出游本来是件好事,虽然遇到了事故,但是不要因为事故发生而将多年的好友情谊丢弃。然后,调解员讲到,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按照各自过错比例分担责任”。所以小李可以向好友汽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好友本人以及对方司机等赔偿义务人进行索赔。

 

【调解结果】

在听取了人民调解员的调解之后,纠纷双方都觉得很有道理,表示愿意平心静气地坐下来共同商讨解决办法,最后双方达成了协议:一、小李好友向小李赔礼道歉;二、小李好友给付小李1万元医疗赔偿金。一周后双方履行,至此,纠纷得到有效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