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司法所如何有效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随着经济的发展,各类社会矛盾的激增,因此法律咨询的需求加大。特别是依法治国理念的进一步深化,无论从政府,还是公民个人法治意识都得到了进一步增强,依法执政和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得到了同步增长,给司法所如何开展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笔者结合多年的基层工作实践,对这项工作提出一些浅见。
一、提高法律服务工作质量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一)民事纠纷增多,法律服务工作需求增大。随着我国社会、经济政策的调整,社会正处于发展机遇期和矛盾凸现期,各种矛盾层出不穷,与日俱增。地方司法所肩负维护辖区稳定的重要使命,在处理矛盾纠纷方面也需要充实法律服务职能。
(二)新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出台,原有法律法规、政策的不断调整对司法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
(三)特殊人群需要增多。一是社会老龄化进程加快,老年人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他们的合法权益容易受到侵害。许多老年人法律观念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较弱,不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一些特困老年人遇到了咨询难、请律师难、打官司难和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等实际问题,因此老年人亟须得到法律帮助。二是妇女提供法律帮助大幅度上升,目前妇女法律意识逐年提高,因离婚、拆迁等问题引发贫困妇女增多,关系到基本生存权益的涉法问题相继增多。
(四)随着司法行政机关多年不断发展,群众对司法所法律服务职能期望较高。一般群众认为司法就是管法律的,有法律咨询的问题当然是找司法所。但事实上,司法行政部门确实承担大量法律执行职能,比如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等。 所以提高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工作,是现阶段社会实际提出的对司法所的迫切要求,对于树立司法行政部门良好形象,提高司法公信力,化解矛盾纠纷,维护辖区和谐稳定具有积极的意义。
二、司法所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工作人员法律水平有限,无法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法律服务工作是一种实务性极强的工作,仅凭法学理论知识的学习并不能胜任;从专业素质角度看,绝大多数司法所工作人员都没有通过司法考试、因此提供的法律服务的质量不高;加之法律知识更新较快,针对司法所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较少,知识储备陈旧,不能更及时的适应群众需求。
(二)司法所对法律服务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前文已经提及当前司法所的主要工作任务集中于其他方面,加之职能范围广,又要参与街道工作,司法所工作人员任务繁重,对额外增加工作量却又没有相应考核机制激励的法律服务工作并不感兴趣。所以法律服务这一最能体现司法所职能的工作处于埋没状态。
- 司法所承载工作较多,现有人员分身乏术,特别是遇到涉诉案件,无论人力还是财力都无法全力以赴做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 司法所属区司法局派驻街、乡(镇)人民政府的派出部门,由于基层政府的重视程度、司法所与基层政府的沟通情况有差异,基层法律服务的供需情况也呈现层次不齐的局面。
三、司法所有效开展法律服务工作的建议与对策
(一)依托社区法律服务工作站,为辖区居民提供周到、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截止目前,新村街道在32个社区成立了社区法律服务工作站,并与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村居法律顾问服务协议,由律师事务所安排律师每月一次定期到社区为居民开展法律讲座、解答法律咨询、提供代书等公益法律服务,司法所不定期地到法律服务工作站指导工作,并通过网络平台建立了及时的信息报送和沟通机制。
以社区法律服务工作站为平台,深入开展法律援助的宣传工作,使社区百姓了解法律援助的范围和条件,为需要法律帮助的特殊群体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维护其合法权利。
(二)健全工作制度,规范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针对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及岗位职责进行梳理,进一步完善司法所业务规范化标准;建立社区与律师事务所“一对一”法律服务制度,将专业律师引入社区的法律服务工作中,扩大法律服务网络覆盖面;制作并发放便民服务卡,积极发挥社区法律服务站的作用,向各社区推行非诉讼法律援助工作;建立定期培训制度,提高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特别是社区干部和志愿者的业务素质。去年司法所针对换届选举后社区干部轮换的新情况,先后组织四次针对民调干部的业务知识培训,邀请辖区律师和相关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授课指导,理论联系实践,提高民调干部的法律实务能力。
(三)重点做好弱势群体的法律服务专项工作,突显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社会责任。例如,为做好辖区老年人公证服务工作,积极回应社区老年群体的公证法律服务需求,新村司法所对辖区各社区需求服务进行了摸底调查后, 联合区司法局公证管理部门、首佳公证处自去年年底至今在社区开展了两次进社区活动。
法律援助工作方面,我所针对辖区实际情况,去年相继开展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专项维权季活动,各社区通过文艺汇演、法治课堂等形式积极组织参与,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妇女未成年人维权季中,新村司法所充分发挥街道、社区两级站点的职能作用,密切同街道残联、妇联、团委等科室的联系,联动联调,形成整体合力,共同做好特殊人群的法律援助工作。如,2015年是《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实施五周年,新村司法所于组织社区开展了“扶残助残 共筑和谐”为主题的法律援助“残疾人专项维权季”活动,通过向残疾人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法律援助卡等方式,对有关政策进行宣传和解释,让群众充分了解法律援助的申请范围和受理程序,了解维权渠道。随后新村司法所积极组织辖区32个社区开展“普法进社区,温情助老人”专项维权活动,开设老年人社区法治移动课堂,在流动人口中开展老年人权益保护活动,为辖区老年人维权创造了良好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