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桥司法所“三个常态化”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摸排常态化,及时解决矛盾纠纷。太平桥司法所把人民调解工作作为司法所的一项长期性和经常性工作,通过日常排查与专项排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作用,对辖区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并及时化解,做到矛盾纠纷不激化、不反复。
二是培训常态化,打造过硬调解队伍。太平桥司法所高度重视调解队伍建设,通过开展人民调解相关法律法规培训、案例分析研讨、现场观摩等多种形式,提高人民调解员调解能力,增强矛盾纠纷化解的有效性。
三是宣传常态化,充分发挥防线作用。太平桥司法所积极开展人民调解相关法治宣传,向辖区群众普及人民调解工作的作用、程序等,引导群众配合支持调解工作,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平和解决矛盾纠纷,维护辖区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