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司法局采购项目网络招标书(马家堡司法所内网光纤改造)
丰台区司法局采购项目网络招标书
(2017)年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北京市丰台区司法局就为马家堡司法所进行内网光纤改造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各供应参与方前来竞标:
一、项目编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机构采购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明细 |
1 | 司法内网迁移及网络布线项目 | 光纤盒 |
2 | 光纤连接 | |
3 | 光纤测试 | |
4 | 光缆 | |
5 | 跳线 | |
6 | 双绞线缆 | |
7 | 信息插座 | |
8 | 配线架 | |
9 | 跳线 | |
10 | 双绞线缆测试 | |
11 | 机柜、机架 | |
12 | 交换机 |
五、合格供应参与方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参与方资格条件。
2、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
3、能够开具制作费项目等额正规税务发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六、采购质量要求及价格构成:
1、质量要求:投标者须响应各项采购要求。产品须是符合国家质监等部门规定的正规产品。供应方须有相关能力,必要时将作现场调查核实。
2、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包括以上产品和服务价格,以及运输、装卸、配件、安装、调试、维护、税费等各项相关费用。
七、参与采购谈判供应方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新版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5、报价表(含项目构成明细)。
6、提供物品的样品或图样。
以上资料需在采购会现场提供。原件或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四份)。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报名方式:
供应参与方应于2017年11月10日24:00时(北京时间)前将《丰台区司法局采购项目参与方报名单》(附件三)及本公司营业执照电子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sfjbgs@263.net后,通过联系电话进行确认,逾期发送视为无效。
九、具体采购会召开时间,以各供应参与方收到项目参与通知书电子邮件为准。
业务咨询:梁洋 采购事项联系电话:63828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