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司法局开展公职律师工作情况调研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实现中央、市委提出的目标,区司法局积极面向区内从事法制、执法、监督、法律援助等法律事务工作的机构、人员发放《公职律师工作情况调研表》,调查了解相关情况。
2016年5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中办〔2016〕30号),要求2017年底前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政机关普遍设立公职律师。2017年5月,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方案》(京办字〔2017〕8号),提出力争到2017年底,全市处级以上党政机关普遍设立公职律师,人民团体参照建立公职律师制度的目标。
公职律师工作正式启动后,全市各单位积极响应。截止目前,党委系统申报11家,公职律师142名,政府系统申报85家,公职律师456名,有力地促进了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