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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司法局严格落实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员通报备案工作

信息来源: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指导科
发布日期:2018-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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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市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的补充规定》关于对被判处管制、缓刑、假释、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落实法定不批准出境报备工作相关要求,丰台区司法局矫正帮教科对新接收的每一名社区服刑人员耐心讲解规定,了解其持有护照情况,并对护照信息进行登记。同时,按要求填写制作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员通报备案通知书,并及时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近期,我区已累计完成对14名社区服刑人员的不批准出境人员通报备案工作。